为深入贯彻落实最新建设工程司法精神,帮助建筑企业准确理解并正确适用新颁布的司法解释,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宣贯会议在杭州之江饭店举办。全省建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务经理、项目经理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参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6年6月29日公布,6月30日起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的出台,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诸多焦点问题作出新的权威回应,将对建设工程司法实践及建筑企业经营合规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帮助企业第一时间掌握司法解释的精神内核,并在实践中做到精准运用,我会及时举办此次宣贯会议。
本次宣贯会议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特别邀请了司法解释起草参与者、原最高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汪治平授课。本次授课,他以《正本清源——建工司法解释二重点问题介绍》为题,深度解析了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核心条款与适用要点。
我会法务分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裘红伟也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带来《正确运用——建工司法解释二的理解及案例分析》专题分享,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指导企业如何在实操中运用新规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